我市开展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评审工作 |
发布时间: 2022-09-19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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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拟申报的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进行了集中评审。
紧紧围绕主线,做好实践探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往实里抓、往细里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重点项目拓展延伸,不断夯实新时代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突出工作主线,推进共同富裕。充分体现民族类资金项目的性质和作用,参评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均确保项目资金的70%以上用于现代特色产业发展,投入资金量的70%以上量化到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每个项目直接受益和辐射带动群众不少于500人,受益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属县(区)平均水平2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科学分类,严格评审程序。严格按照评审办法,采取“相对集中、合理分类”的评审方式,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进行科学分类评审。根据评委打分结果分类排序,择优选取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参加2023年省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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