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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三个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发布时间: 2021-12-07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着力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2期《攀枝花市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每年安排民族十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00万元,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改善民族地区教育教学条件。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免费中职教育,对全市民族乡镇学校寄宿制学生每周提供一次免费肉食,改善少数民族学生及边远农村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条件。出台《关于帮扶薄弱乡(镇)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市21所城区优质学校对21个乡(镇)中心校开展“21+21”对口帮扶,组织城区36所优质学校对木里县36所薄弱学校开展“36+36”对口帮扶,2021年选派5名优秀管理干部、14名优秀骨干教师到木里县挂职和支教,与木里县2所学校建立紧密型“校对校”教育联合体,通过从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结对帮扶、硬件建设、教学改革五个方面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加快发展。

着力提升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做好少数民族流动适龄人口入学工作,保障少数民族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019年以来,共安排16841名随迁子女在我市城区和集镇学校就读,共核实保障827名凉山自发搬迁适龄人口就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快我市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在盐边县格萨拉乡中心校和市凤凰学校、和爱中心校和市十八小学校建设教学直播教室,让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与城区学校同步享受优质教育教学和辅导资源。积极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和双语教学,2021年安排7万元专项资金为672名凉山自主移民年满6周岁新生开展了普通话培训。办好4所民族中学,开设少数民族宏志班,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免收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等帮扶措施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高考加分优待政策。

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宣传,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进课堂,从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针对性教学管理。抓实藏区、彝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市经贸旅游学校被评为四川省“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东区江南学校、仁和区平地镇中心校等学校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平地镇中心校突出民族教育特色,着力推进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工作,被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2021年,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市第十三中小学校等7所学校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示范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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