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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04-06       选择阅读字体:【 小】    阅读次数:
 

 

应急避难场所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灾民安置措施,是现代化大城市用于民众躲避火灾、爆炸、洪水、地震、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避难点。紧急时避难,闲时则可作为宣教阵地和居民生活休闲区域。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飞速发展,社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理念和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市的应急避难场所规模已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市民日常和应急的各项需要,急需调整。

一、我市当前应急避难场所现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2015》,城市居民人居避难面积应不少于1.5平方米。而这1.5平方米仅是避险时人居住使用的面积,不包括避险场所通道及配套设施等的面积。2007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发20073号),其中明确要求我市人均避难公摊面积(人居需求和配套需求面积)应达到3平方米/人。

一是人均避难面积不足,应对突发事件荷载能力差。目前,我市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共计94个,其中市级场地16个,区级场地10个,乡级场地68个,总面积700070平方米。按照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市城市人口为60.1万人,人均避险公摊面积仅1.16平方米。

同时,避难场所分布不均,老旧建成区避难面积相对更少。例如东区江北片区,区内房屋多为上世纪6070年代建成,年代久远,且区内基本没有应急避难场所。

二是配套设施建设不足,不能满足应急需求。按照避难场所项目的设置要求,避难场所应包括应急时的管理、宿住、交通、供水、医疗、消防、物资储备、供电、通信、排污、通风、公共服务等功能。目前,我市避难场所仍有部分没有设置物资储备仓库,设置了仓库的也大多没有按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全市应急物资仍集中存放未分散到各个场所。

二、增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益处

一是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社会安全感。应急避难场所服务辐射周边,提升区域灾害救助效率,体现了政府管理中科学、透明的灾害处理方式和城市危机管理的意识。

二是便于集中开展宣教活动,提升政府形象。以区域为单位设置避难场所,日常可以作为群众休闲活动中心,群众自发聚集,便于开展集中宣教活动,展示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政府形象。

三是利于提高生活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场地平时可承担娱乐休闲功能,增加群众户外可活动区域范围,便于群众在闲暇时间交流感情,锻炼身心,享受生活,益于促进社会和谐。

三、工作建议

扩大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完善场所配套设施,更能适应当前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政府形象,增强人民幸福感。为此,建议: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试验性的开展老旧区域的整合居住,将留守居民集中安置,将零星的空闲建筑区化零为整,及时拆除老旧危房,消除隐患,就地设立避难点。

二是在人员居住密集且人均避难面积不足的建成区,要尽最大可能,合理规划避难路径和多级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及中心避难场所)。同时,合理规划绿地建设,提高绿地的综合利用价值,日常可观赏,应急可避险。

三是新区规划要按照设计的居住人数,规划足够的避难面积和对应功能区,避免走重复建设老路。

  何松健 民革入党积极分子,市防震减灾局震害防御科工程师

联系电话1355095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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