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希望各级政府及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行业及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帮助共同渡过难关。
一、金融扶持。加大金融支持,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企业,合理调整信贷还款安排。
二、减免房租。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未复工、复工后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人等租用的厂房、商铺、写字楼,根据实际情况,免收1-3个月的租金,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三、减免税收。对因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以定额方式缴纳税收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提出申请调整定额的,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调整,不达起征点的要免除其纳税义务。
四、缓缴社保。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稳定企业职工队伍。
五、减免水电气通信费用。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通信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由企业补缴缓缴减免后的各项费用。
六、减免出租车管理费。在疫情期间减免出租车管理费和台班费。
建 议 人:王 波 民进市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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